上海市插花花艺协会调整会费收缴标准

2012-02-14

根据上海市插花花艺协会第七届理事(扩大)会审议通过的关于《调整协会会员会费收缴标准》的提案,自2012年起,协会会员会费收缴标准调整如下:

    

一、个人会员会费标准

     

每人/每年50元,保持不变。

    

二、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

    

(一)普通团体会员单位每年600元调整为1,000元。

    

(二)按任职级别收缴会费标准:

    

1.理事单位:每年会费2,000元。

     

2.常务理事和副秘书长单位:每年会费4,000元。

     

3.副会长和秘书长单位:每年会费8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