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插花花艺协会调整会费收缴标准
2012-02-14
根据上海市插花花艺协会第七届理事(扩大)会审议通过的关于《调整协会会员会费收缴标准》的提案,自2012年起,协会会员会费收缴标准调整如下:
一、个人会员会费标准
每人/每年50元,保持不变。
二、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
(一)普通团体会员单位每年600元调整为1,000元。
(二)按任职级别收缴会费标准:
1.理事单位:每年会费2,000元。
2.常务理事和副秘书长单位:每年会费4,000元。
3.副会长和秘书长单位:每年会费8,000元。